最近比较忙,少来看博客,没想到就冷清许多了:怎么没人继续悦聪的故事啊?!这样就不好玩了。。:(
anyways,最近收到一则简讯,女性同胞们请注意啦,大家得小心点哦!
“最新犯罪手法,事情发生在某某小姐身上。她在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女孩在哭,哭得很可怜,便过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?小女孩说跟妈妈光洁迷失了,并哀求某某小姐带她回家,然后指着颈项上挂着的地址。某某小姐不疑有诈,就牵着小女孩回去。她按门铃时,门铃像是有高压电般,她瞬间就失去了知觉。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被全身脱光光的在一间空屋子里,地上却不满自己的裸体照。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,所以现在的歹徒犯案就是利用我们的同情心。万一遇到这种事,大家千万别就这样傻傻的带小女孩回家,应该带她去警察局,交给警方处理,肯定不会错的!”
虽然说是个极端的例子,但是大家还是宁可信则有,不可信则无。还是小心谨慎点吧!:)
这次就到此一游,下次再来post。 X)
发贴者:LYNN立宁梨子 @ 21:51